刘震云:靠近信仰的文学和电影(下)
2016-10-23 18:50: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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⊙文∕张晴(黑白梦幻)

顺着上帝的意志生活

在谈话和作品间,我发现刘震云很喜欢用“上帝”一词。

他的日常生活非常有规律,基本遵循日出而作,日落而息。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:“我是一个顺着上帝意志来生活的人,所以上帝说有光,天地就有光了,有光的话是让你工作。晚上的话,是让睡觉。”

他还像日本作家村上春树一样喜欢跑步,他每天6点半起床,跑两个小时到8点半。然后花一小时洗簌吃早饭,9点半开始写作,12点至3点吃饭并午休,起来后继续写作到6点半,晚上9点半他结束一天的工作就休息了。这样的作息时间,他保持了几十年。可见,他很听上帝的话。

电影《1942》的上映,使编剧兼小说原著的刘震云,人气指数再次一路上扬。人们在称赞他是一位好作家的同时,也盛赞他是一位了不起的编剧。

非常苦难的《1942》,无处不彰显着刘震云的黑色幽默,观众在忍不住发笑的同时,更是忍不住流下眼泪来,那是一种厚重的辛酸,更是一种心灵的震撼。

1942年,河南出现天灾大旱,老百姓陷入极度饥荒,但因政府人为的袖手旁观和饿死人数数据的隐瞒造假,最终成功饿死了300万人,造成了中国历史上罕见的人祸。

事实上,中国历史上的很多灾难,都是因人祸而制造。而我们当下生存环境中,面临的种种不安全与祸灾,也都出自人祸。为什么?因为这个社会中的很多人缺失了良知,丧失了道德和正义感,心中没有信仰,没有对上帝的谦卑和敬畏,所以,信仰缺失是导致灾难的主因之一。

影片中一个可怜的传教士和一个孤单的神父,显示着信仰在中国的单薄,而动人心扉的英文赞美诗和肃穆静幽的教堂,又表现着信仰的伟大与神圣。

当执政党最高领导人蒋介石,得知实际饿死人数是300万时,也忍不住到教堂静静坐了片刻,而其他的各级政府官员呢,却依然在忙着为霸占救灾粮或吃回扣而勾心斗角……

除了教堂、神父、传教士,在观影的最后,更让我心动和惊喜的是,电影的片尾歌《生命的河》之歌词,竟然是我平常特别喜欢唱的一首赞美诗《唱一首天上的歌》,该歌词是刘震云特意从基督教赞美诗《迦南诗歌》中选取的,只是曲调被重新作了谱写,新的曲调悲情而深沉,使姚贝娜的演绎,很应电影悲怆惨烈之景,原赞美诗的曲调洒脱而欢快,表达了基督徒在为上帝唱赞美歌时的喜乐心境:

       生命的河

生命的河,喜乐的河,

缓缓流进我的心窝。
生命的河,喜乐的河,

缓缓流进我的心窝。
我要唱那一首歌,

唱一首天上的歌。
头上的乌云,心里的忧伤,

全都洒落。

十分简单的赞美诗,却唱出了信仰的力量。

一部电影,多处赋予了上帝与信仰的色彩,编剧的用意可想而知。

在长篇小说《一句顶一万句》中,刘震云借《圣经》“出埃及记”的典故,把小说分为“出延津记”和“回延津记”两部分,并且用大量的笔墨写到了一位意大利牧师老詹,尤其是给其中一位主人公取名就叫摩西,而在《圣经》中,摩西是耶稣最虔诚的仆人,他带领受奴役的以色列人走出埃及,到达神所预备的流着奶和蜜之地迦南。

谈及信仰,刘震云说:“在一些有宗教信仰的国家里面,人除了和人之间的交往之外,还要跟神交往,他们可以对神说任何想说的话。但是在中国这个生活形态中,都是人和人之间的交往。几千年来中国人都活得太孤独太寂寞,这跟我们的文化生态、生活生态有关系。我们只有人跟人的关系,少有人跟信仰的关系,而后者才是很稳固的。因为人跟人的关系会变,哪怕是知心朋友也会背叛你,可信仰不会,只有你背叛它。”

摩罗曾说:“刘震云用自己的写作拼合了一个十字架。他用机关小说,如《单位》、《官场》,写现代生活的卑微无聊,这是横向的;用历史小说,如《故乡相处流传》,展现历史生活的残暴恶毒,这是纵向的。一横一纵拼合到一块,就构成一个无限延伸的空间,这个空间贮满了人类的苦难。”

人类的苦难很沉重,但人类的罪恶也很深重。

刘震云用靠近信仰的文学和电影,拼合而成的十字架,何尝不是对每个读者和观众的提醒、警示和呼唤呢?

愿我们每个人,都能在他厚重的文字间和电影语境中,得以忏悔,获得救赎,从而使整个民族生发一束靠近信仰的希望之光。

          外婆的遗产:勤奋、坚持、不占便宜、不做违心事

   刘震云从小跟外婆长大,对外婆的感情很深。他在很多作品里都饱含深情地写进去了外婆的影子。比如,电影《手机》里严守一的奶奶。

  外婆活了95岁,在刘震云的记忆中,外婆首先留给他最深刻的画面是:“每天睡觉时,外婆都在纺棉花,纺车一转,麻秆就会亮一下,第二天早上我醒来时,她还在纺……”这是他从外婆身上感受到的勤奋,这种做事的勤奋,无不在他成长的过程中影响着他。

其次是坚持,外婆个头不到一米六,但三里路的麦田,她能一口气从这头割到那头,而别人还没割到她的一半。原因是,别人半中间都直腰,唯独外婆不直腰。她告诉刘震云:“直了头一回就会有第二回,我割到尽头再直腰。”这种坚持的精神,刘震云后来用在了他的写作上,因为勤奋,因为坚持,所以他成功了。

在做事上,与人共事,总有一个要占便宜。买个冰棍儿还有你买还是我买的问题。所以,外婆告诫刘震云:有便宜,就让别人占,自己别占。

还有,外婆很看重凭良心做事。她尤其强调,任何时候,都不要做违心的事。因为不值得。

在刘震云眼里,勤奋、坚持、不占便宜、不做违心事,都是外婆留下来的宝贵遗产和必须代代相传的财富。

刘震云说自己的外婆虽然不识字,但不识字不一定没见识,他认为外婆看事儿比很多文化人还要透彻。

比如,小时候刘震云的父母不想让他上学,也因为家里穷。他便哭闹着去找外婆,结果,目不识丁的外婆,却很有见识地掏出自己的五元救济款,手拉手地把刘震云亲自送进了学堂。

  再比如,上学第一次发了新书,刘震云放学后把新书兴奋地放在外婆鼻子底下让她闻油墨味,外婆竟然跟他一样都觉得那书特别香。接着要包书皮,刘震云找不到好点的纸,外婆便毫不犹豫地从箱子底下翻出了她最珍贵的一叠绿花格子油纸——这可是乡下人嫁闺女时贴喜箱或过年时贴窗户才用的金贵的纸。

一字不识的外婆,把读书看得特别神圣和不容易,她常常拿本刘震云包好封面的课本,用眼镜照着端详很久,然后自言自语地说:“打死我也学不会!”

     尽管如此,但外婆的世界观和方法论,却给刘震云在做人做事上给予了巨大的帮助。

写作 = 幸福

在中国作家中,刘震云是我个人最喜欢的作家之一,他也是众多读者喜欢和崇拜的偶像。他的书一本比一本卖得火,曾多次登上中国作家富豪榜。有多少人在羡慕嫉妒恨,又有多少人在感叹他的运气好。

有位爱好文学的年轻人曾对我说:“等我没事儿干时就写小说,当一个像刘震云一样能挣大钱的作家。”其轻率的态度与肤浅的口吻,让我非常惊讶,仿佛刘震云这样的作家,是随便谁想当就都能当上的。

殊不知,今天的刘震云,是由许多年前,装满了家里两个大纸箱子的退稿磨砺而成的。当时,刘震云写得异常勤奋和辛苦,但一直都是退稿,退稿,再退稿,每退回来一稿,郭建梅都看着很心疼,都会忍不住哭,她甚至曾恳求唯一的一位还算欣赏刘震云的杂志编辑,让编辑劝劝刘震云彻底放弃写作,别再坚持了。可想而知,那种境地得有多难。但是,刘震云不听劝,依然坚持写。他还对郭建梅说:我一定成功,你放心吧,我一定成功。

至今,刘震云的那两大箱子退稿,还保存在家里。它们就像刘震云一路走来,翻来覆去辛勤耕耘过的田地,也是他终于收获成功,成长为著名作家的辛酸而珍贵的见证,更是对每一个文学爱好者的提醒与告诫吧。

刘震云的作家梦,起源于当兵时期。当兵之前,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、没见过任何世面的乡村孩子,他的人生最高理想是能娶个媳妇,最低理想还是能娶个媳妇。如果娶个媳妇,能够日子过得不太穷,还能有一辆加重自行车,带上媳妇去集市,那就是最完美的人生了。

   自认为长相一般的刘震云,家里又穷,生怕娶不上媳妇。在舅舅的启发下,他明白了想要在故乡找到媳妇,就必须要离开故乡的“辩证法”。为了能有资本娶上媳妇,15岁那年,刘震云走出乡村去当兵,他第一次见到了火车,见到了外面陌生而新奇的世界。当时,在火车车厢的角落里,有一个跟他一样来自农村的新兵少年,独自在那里写诗,这使刘震云非常好奇。他不明白那少年写诗要干什么?交谈后他跟那少年成了朋友。因为,他觉得那少年是他认识的人当中最聪明的一个,至今他依然这么认为。如果说刘震云后来成为作家有贵人点醒的话,那么,这贵人,就是这个写诗的战友。

  写诗的战友曾这样对他说:“你的最高理想不能是娶媳妇,你应该写作。”

  刘震云困惑地回答:“我们家都不识字,我只是初中文凭。”

  “你最大的特点就是有见识,你对事情的看法和别人不同,这种‘不同’很重要,适合写作。”写诗的战友告诉他。就这样,一个乡村孩子给刘震云点明了一条文学道路。从那以后,刘震云一直随身携带一个笔记本,密密麻麻写满了河南方言和跟各种人聊天记录的所感所思所悟。

 获得茅盾文学奖后,刘震云幽默地用王菲的《传奇》歌词来表达他跟文学的传奇关系,“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,再也没能忘掉你的容颜……我一直在你身旁,从未走远”。

 成名后的刘震云,谈及写作,他表示影响最大的人是他的母亲。因为,当刘震云感觉写作挺难时,不识几个大字的母亲却认为写作是件简单的事情。当时,他的母亲在镇上卖酱油,酱油铺旁边是个书店。一天,生意寡淡之时,母亲随手抓了一本书开始看,一抓就是鲁迅的书。后来,当她知道儿子以写作为生,就对他说:“你现在也写东西?这工作不难。”刘震云说:“我觉得挺难的。”母亲说:“鲁迅在写东西的人里边算是大个的吗?”刘震云说鲁迅厉害啊,好多人都觉得他写得挺好,把他当祖师爷呢。母亲听了,说:“嗨,那写作这东西太容易了,我看过他的书:后园有两棵树,一棵是枣树,另一棵也是枣树。我都能写出来,我就是识字少,那有什么,我卖酱油,一个是酱油缸,另一个也是酱油缸。很容易。”

关于写作,刘震云说:“写作是一个极古老的职业,就像钉鞋的、做杂碎汤的职业一样古老。操作手段特别落后,自蔡老师发明纸以来,我们就一直在用它。谁选择作家还有私心杂念的话,那就是有病。”

他说:“选择写作为生,是因为我喜欢,它给我带来很多乐趣。每一个人对世界都是懂得少,不懂得多。每个人都会通过自己的方法,来探索这个世界上不懂的东西。我用这样的方式摸索的多一些。”

他说:“写作和其他的行业不同的地方是,它总是要面对一些说不清楚的东西,包括情感、情绪、往事、梦,这些说不清的东西,对想要了解他们的人而言显得特别难,文学不是要把他们说清楚,而是把世间不可能的事情变成可能,然后留下来。”

他还说:“作家是自己和自己较量的工作,作家的工作是封闭的。拍电影有很多东西可以借助。灯光、道具、演员。写作没有,所有的东西都得靠自己。它对心态的要求特别高,你第二天的情绪要和第一天的心态接上茬,否则都是废笔,写了也白写。鲁迅先生说的那种独自彷徨的状态,我特别能理解。如果说写作有什么愉快,是在这个地方,如果有什么苦恼也是在这里。”

关于写作对于刘震云的意义,他是这样说的:“第一不孤单;第二治病,不然会得忧郁症啊;第三有话跟作品里的朋友说,作品里的主人公也有话告诉我;第四我觉得是最重要的,一个作者想过狼的生活是不可能的,在能够温饱的前提下,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情,一辈子就挺好。”

在刘震云看来,成才和成功,不是压力逼出来的,也不单是刻苦出来的。他认为刻苦首先有一个前提,就是必须要找对自己努力的方向。而找到自己努力的方向其实很简单,就是你做的是不是你喜欢的事情。这是非常重要的。

有段时间,中央电视台的记者总是逮住人就问:“你幸福吗?”

由此让人想到,究竟什么是人生的幸福感呢?人类学家的调查报告作出的答案是:能够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,其幸福感的指数为最高。

从这个意义上讲,刘震云所说的“在能够温饱的前提下,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情,一辈子就挺好”。恰好证明了他作为一个作家,所拥有的人生之幸福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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